各有关单位:根据《防城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现下达2022年防城港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自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主动配合市科技局填报《防城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并于2022年12月14日前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任务书提交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视作项目承担单位主动放弃和撤销项目,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资料,将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二、自筹项目的实施经费由各项目承担筹集解决,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防城港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财会制度有关规定,并按照各项目承担单位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总体目标、实施内容以及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请按有关政府采购制度规定,附件:1.2022年防城港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自筹项目表2.防城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24日文件下载:附件2:防城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docx附件1:2022年防城港市技术研究与开发自筹项目表.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