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府办发〔2022〕75号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新建区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2年区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12月1日新建区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不断强化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我区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提升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水平,全面促进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开展梯度培育推动“小升规”工作,支持升规企业加速发展壮大,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对入库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持续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向优质中小企业集聚,积极辅导、推荐优质中小企业申报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引导中小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含开发区、园区、管理处、街道,下同〕)二、实施专项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江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江西省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江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万元;对新认定为南昌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三、强化融资支持推广“财园信贷通”“工信通”“专精特新贷”“科贷通”等中小企业融资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低利率信用贷款支持,加大南昌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直通车、南昌市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平台宣传推广力度,破解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信息不对称问题,(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四、提升创业环境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创客中国”“洪城之星”等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开展惠企政策及创新创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各乡〔镇〕政府)五、促进融通发展鼓励江西五十铃等大中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技术扩散和平台支持等,助推我区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支撑带动周边中小企业共同发展,构建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六、支持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江西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南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责任单位: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七、夯实基地载体对获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评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评南昌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最新政策要求,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责任单位:区清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各乡〔镇〕政府)上述措施与区委、区政府出台的文件重复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同级同类型补助,可与省、市相关扶持奖励措施叠加使用,本措施适用于2021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局据实拨付,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