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工作的通知》(连农局〔2022〕277号)文件要求,在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进行考察评审,认为连江县东塘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江县涤生农业专业合作社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符合2022年度第二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条件,拟评为2022年度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连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站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9日监督电话:0591-26212882连江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