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核发公告(2022第10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监督电话(传真):0592-5178875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编:361000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序号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经营范围证号发证日期1厦门市入民药房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151号103室之一何淑聪甘林泉林巧玲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以上经营范围除冷藏、冷冻药品)闽CA5921252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