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35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苏财农〔2022〕66号)及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通乡振财〔2022〕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2022年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库,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现将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2022年度富民强村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2年12月1日一2022年12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公示单位:海门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513-68067716通讯地址: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15楼西南角会议室电子邮箱:xczxgzzb@163.com,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2022年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