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等文件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清远市培育发展建筑业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鼓励邀请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投标,建设单位将市内非国有资金控股投资建设的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工程整体发包给龙头企业享受诚信加分奖励,【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建筑业龙头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四)支持龙头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五)支持龙头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带动设计、咨询、施工、监理等关联企业共同拓展市场,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