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监知产字〔2022〕6号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局决定在我市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知识产权服务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在全市建成一批能够为企业、产业、基层提供便利化、高质量指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在商标品牌、专利技术和地理标志的申请、运用以及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为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商标、地理标志、专利等知识产权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成果推广等工作,四、设立条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坚持需求导向,有条件的县(区、市)可结合实际需求设立多个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XX县(区、市)XX(镇、街道、协会、商会、园区、市场)知识产权服务站”/“XX县(区、市)XX(镇、街道、协会、商会、园区、市场)商标品牌指导站”,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在1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服务机构挂牌工作,各县(区、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确保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动态跟踪服务机构建设工作,附件:晋中市第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统计表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晋中市第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