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18]27号)第三条“企业每新招收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给予1,000元的用工补助”的相关规定,我区2022年下半年符合一次性用工补助标准的有6家企业15名毕业生,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7500.00元,(附件:2022年下半年于洪区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2022年下半年于洪区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明细表.xlsx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