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项介绍(一)奖项设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每3年评审1次,下设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每届授奖总数不超过300项,(二)奖励额度浙江知识产权大奖奖金每项300万元,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5.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以下情形:(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3.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二)门类奖提名要求1.省(部)属单位〔包括省级各部门、省属高校、省属国企、在浙国家部(委)属单位、中央在浙企业〕、省实验室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提名,其他省(部)属单位可各提名不超过2项,近3年我省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获奖单位应在相关行业领域提名且各最多提名1项,(二)审查核实(2022年12月20日前)省(部)属单位、设区市政府、省实验室严格审查被提名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的资格条件,(三)提名公示(2022年12月25日前)省(部)属单位、设区市政府、省实验室应在本单位或本地区、知识产权权利人所在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提名情况,省(部)属单位、设区市政府、省实验室在《提名表》上签署提名意见,组织被提名单位或个人登录“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省知识产权奖评选系统”提交《提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