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途径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进入后备企业库:(一)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二)经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定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2022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三)由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推荐申报,二、申报条件通过推荐或自主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有近三年内开展上市相关工作的规划方案且具有可执行性,(二)经营条件(满足其一)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三、申报材料通过推荐或自主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二)各区(管委会)上市办负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入库条件且材料完善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三)市上市办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于12月12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jrb_hyc@xm.gov.cn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市上市办,(三)请各区(管委会)上市办于12月14日之前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六、注意事项(一)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在库企业自2021年12月30日起有效期为3年,附件:1.承诺书2.厦门市上市后备企业申报推荐表3.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