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申报工作,(二)申报主体积极配合新区“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主动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的此类经营性自建房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二、奖补标准(一)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24日签订房屋安全鉴定合同且在2023年2月24日之前出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的(以报告上传深圳市房屋安全风险管控平台时间为准,(二)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5月24日出具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的,符合奖补标准的此类经营性自建房所有权人,应及时向属地社区工作站提交奖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2),此类经营性自建房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委托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新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资金由新区财政予以保障,各办事处根据已确定的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及时、准确发放资金,五、相关工作要求对于未按时限完成安全鉴定的经营性自建房及相关房屋安全责任人,落实好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各项工作,确保辖区经营性自建房主体责任人充分了解奖补政策及申请流程,根据确定的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及时、准确拨付资金,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附件:1.奖补申请表2.证明材料列表3.各办事处奖补方案经办人联系方式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