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云南省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办法(试行)》政策内容:1.对企业新增种植、加工、冷链物流等资产性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三、《云南省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云南省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政策内容:1.每个产业取前10名,并按照每户2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并按照每户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亩100元、200元标准给予茶园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内容: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签约的合作银行贷款,州级财政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金额的1.5%给予担保费补贴,六、《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州战略的意见》政策内容: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奖励5万元,分别给申报企业和组织一次性奖补20万元和30万元,七、《楚雄州名优农产品品牌评选办法(试行)》和《楚雄州优秀绿色食品加工业企业评选办法(试行)》政策内容:1.对评定为“10优农产品”的授予“楚雄州10优农产品”品牌称号,并按照每个品牌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2.对评定为“5强企业”的授予“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强企业”称号,并按照每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3.对评定为“5佳创新企业”授予“楚雄州绿色食品加工业5佳创新企业”称号,并按照每企业1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