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园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三、强化科技创新支持,(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支持园区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协同创新,市级财政按现行科技计划体系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鼓励新型显示产业高层次人才来青发展,对年收入超过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新型显示技术、管理人才,每引进1个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七、支持产业链项目落地,(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八、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九、深化产业交流合作,(责任单位: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