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驻荣单位:现将《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实施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荣成市自然资源局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荣成市财政局荣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荣成市商务局威海市生态环境局荣成分局2022年11月30日关于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的实施办法(暂行)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和水平,经过部门联审后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二、供应方式弹性年期出让是指综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供应方式,三、基本原则采取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对一般工业项目及其他项目实行10年出让年期,对荣成市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通过部门联审后也可以实行50年出让年期,对10年、20年出让年期届满后,对出让年期10年、20年、50年的项目约定预期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四、主要内容(一)用地申请工业用地按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的,由项目用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初步确定工业用地10年期价格、20年期价格,土地使用者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严格按要求协助办理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