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21〕14号),依据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工信信软联发〔2022〕25号)关于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和标杆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有关支持政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拟支持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12月5日(5个工作日),如有质疑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据实反映,联系电话:0451—82807428,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奖励政策拟支持名单2.2022年标杆示范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奖励政策拟支持名单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