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细化落实的通知》《市经信局关于开展杭州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企业自愿申报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我市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奖励资金清算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1月29日-12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070(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企业名称奖励金额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1000万元(已封顶)广汽乘用车(杭州)有限公司1000万元(已封顶)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