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吟春同志于1911年出生于南澳县后宅镇三格池边(现户籍地南澳县后宅镇北面村),1927年参加南澳渔民革命,1928年在南澳县云澳镇经徐海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被派往潮安县浮洋、鹳巢一带从事地下革命活动,1930年10月30日在潮安鹳巢参加革命期间因叛徒出卖被捕,三天后在汕头英勇就义(即于1930年11月3日在汕头遭敌人杀害),根据《烈士褒扬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广东省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和《汕头市烈士评定申报审核工作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追认章吟春同志为革命烈士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复核,汕头市烈士评定联合审核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票决通过,章吟春同志参加革命、被捕及牺牲情节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1980〕15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拟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报追认章吟春同志为革命烈士,如对追认章吟春同志为革命烈士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12日(10个工作日)通讯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晖北街1号联系电话:0754-87288007汕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11月25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