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景宁县第一批畲家民宿农家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景农发〔2021〕46号)文件精神,景宁县新建民宿设计费按照财政补助70%、农户自付30%的比例,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现将2021年度民宿农家乐项目设计费(第二批)的补助资金给予公示(详见附件),本次拨付民宿农家乐项目设计费(第二批)资金共计12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或发现问题,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钟叶芬联系电话:0578-5620691联系地址:新华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318室附件: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2021年度民宿农家乐项目设计费(第二批)分配表.xls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