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甬文广旅发〔2021〕69号》,经区(县、市)文化旅游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通过台账审核、集中评审等形式对各申报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奉化区松岙镇、慈溪市龙山镇和鄞州区咸祥镇等3家单位达到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要求(160分以上),拟认定为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人:纪庆磊电话:0574-89181326传真:0574-89385112邮箱:zykfc12345@163.com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B座684室邮编:315040附件:2022年宁波市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拟命名单位名单序号区县市申报单位1奉化区奉化区松岙镇2慈溪市慈溪市龙山镇3鄞州区鄞州区咸祥镇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