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拟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以下统称门类奖),二、资格条件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相关知识产权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一)单位或个人资格条件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单位,3.被提名大奖、门类奖的个人,4.被提名门类奖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为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的第一权利人,5.被提名的单位或个人及被提名知识产权项目涉及的权利主体近3年没有出现以下情形:(1)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按照(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作为被提名单位,曾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现为公务员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作为被提名个人的,(二)项目资格条件1.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取得依法要求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确认、备案,2.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应当在权利有效期内且稳定有效,3.被提名的知识产权项目有多个权利人的,被提名项目涉及多个权利人的,择优提名报省知识产权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