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产业园建设标准(试行)〉〈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45号)文件精神,经审查和评估,同意认定惠来县茗典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军枞茶业有限公司、惠来县源态种养专业合作社、广东缘来香茶业有限公司、惠来县百粤食品有限公司5家单位为“惠来县农村电商基层示范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惠来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663-6683189地址:惠来县惠城镇东华路北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28日相关附件: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