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8号),此次分配的省级统筹资金为163万元,二、奖励资金分配方法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统筹奖励资金额度,确保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安排给5个脱贫县的总体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二)剩余奖励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按照各县近一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占比,测算公式如下:某县权重占比=调出量占比×50%+出栏量占比×25%+存栏量占比×25%,调出量=出栏量-当地消费生猪数量,按照各县权重占比从高至低排名确定奖励县,奖励县数量及金额根据当年中央切块下达我省奖励资金规模确定,三、奖励资金分配结果(一)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琼财农〔2021〕310号)要求,统筹省级奖励资金26万元,建议省级统筹奖励资金137万元奖励给澄迈县,(具体测算见附件1、附件2)附件1:2023年度海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测算分配表附件2: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测算(以2021年数据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