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对“鼓励空间换地”等4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工业企业部分普惠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方佳栩,联系电话:5134522,附件1: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审核通过清单.docx附件2: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审核不通过清单.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11月25日附件:附件:根据《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委发〔2016〕41号)文件要求,县经商局对“鼓励空间换地”等4个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2021年度第三批工业企业部分普惠政策兑现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12月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云和县经商局方佳栩,联系电话:5134522,附件1: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审核通过清单.docx附件2:2021年度云和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审核不通过清单.docx云和县经济商务局2022年11月25日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