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我市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1月22日15时00分接高安市妇幼保健院报告,在昌栗高速石脑卡口检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冷某,提醒与该名阳性人员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11月21日:全天在宜丰县内活动(在高安市内无活动轨迹),11月22日:9:28-9:42与朋友自驾车在昌栗高速高安石脑卡口下高速扫码,10:38-11:50在石脑镇塔溪店上村320国道旁江西陆俊挂车有限公司安装车厢,13:22-15:00在陆骏挂车店内逗留,在陆俊挂车店附近空旷场所等待转运,请与冷某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120专车接到市定点医院就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