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2年烟台市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2022年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产区优质示范园评选”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第三方机构评审报告及复核情况,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11月27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市商务局(葡萄酒产业发展科),电话:0535-6281322,0535-6667370邮箱:ytswpjk@yt.shandong.cn附件:2022年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区优质示范园评选”项目评审结果附件2022年葡萄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产区优质示范园评选”项目评审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