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现将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纾困政策—住宿餐饮及批发零售企业防疫消杀补贴项目)第三批拟资助计划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88101050监督处理:综合法规处,附件:1.第三批拟资助企业公示表2.第三批拟不予资助申报单位公示表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11月22日相关附件附件:1.第三批拟资助企业公示表.xlsx2.第三批拟不予资助申报单位公示表.xlsx相关文档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