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就申报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支持大型企业扩大进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在汕头市注册成立,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中无严重不良记录),二、申报材料和程序1.《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表》(附件),2.广东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gdintegrity.com/)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需每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请申报企业确认《企业诚信信息记录》是否显示有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应及时向诚信网站申请《企业商务诚信报告》,打印附在《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后面与其它资料一并提交,有不良记录但不附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的,送市局两份),于2月22日(星期二)前送达企业所属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逾期将不予受理及补正资料),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收集申报企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汇总送达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汕头市商务局2022年2月16日(联系电话:对外贸易科8893189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2021年度汕头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