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同)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省级、地市级科研院所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科研院所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科技部会同民政部核定或者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省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函告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外资研发中心名单,核定结果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函告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公共图书馆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省级、地市级公共图书馆名单,抄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七、本办法中相关部门函告海关的进口单位名单和《通知》第五条所称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应注明批次,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应会同省级民政、财政、税务部门和社会研发机构所在地直属海关制定核定享受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名单的具体实施办法,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会同省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制定核定享受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名单的具体实施办法,附件:1.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条件2.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条件3.“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