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的管理,是指为保障工业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服务的非外资企事业单位及机构,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常州市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服务商,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授予“工业信息安全服务商”资质证书,能够为工业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的非外资企事业单位,承担过工业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相关评估、测试等工作,至少6人具备工业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相关专业技术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申请单位向市工信局提交申请,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技术能力、业务专长等进行评审,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九条服务商应按照工业信息安全工作要求,第十一条服务商在执行工业信息安全服务支撑任务期间,第十二条服务商应协助市工信局开展工业信息安全检查评估工作,第十三条服务商应协助市工信局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三)故意泄露被支撑服务单位工作秘密、重要工业信息安全数据的,第十九条服务商及其人员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