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9〕289号)、桂财社〔2022〕91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月至9月共有57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计壹万柒仟壹佰元整(17100元),东兰汉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3月至9月共有36人次符合“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人/月,壹万零捌佰元整(10800元),共计两万柒仟玖佰元整(27900),现将符合“以工代训”支付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兰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322740,附件1:广西河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附件2:东兰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东兰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