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市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为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支出,一年期的项目合同完成时间是2022年12月20日前,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于本通知发布至2月28日前将合同书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发送至市局邮箱dgipcj@dg.gov.cn,经市局审核内容返回后,打印纸质件(一式3份)并盖章后报送市局,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附件:2021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库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名单.doc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5日(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