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22〕72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二)金融、物流、商贸类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以上,其他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金融、物流、商贸类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其他企业专职创新团队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不低于3人,提出了申报单位需要提供:(一)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二)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请报告,(三)山东省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申报承诺书,附企业和创新中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省属国有企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可通过市级发展改革委进行申报,择优推荐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二)省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于3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附创新中心基本情况表)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项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