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为支持市、县政府落实地方储备粮油任务,根据《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7号)、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申请拨付2021年地方储备粮油相关费用补贴的函》(苏粮财〔2022〕1号),经研究,现将2021年下半年市县储备粮油费用补贴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给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其中,市县储备粮补贴按照7-10月份每年每吨100元、11-12月份每年每吨110元标准计算,市县储备食用油补贴按照每年每吨400元标准计算,请你们会同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县储备粮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储备粮油实际存储到位情况,及时做好补贴资金拨付工作,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储备粮油质量完好和存储安全,附件:2021年下半年市县储备粮油费用补贴情况表(分发市县)江苏省财政厅2022年1月25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