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件事”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一件事二、范围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登记实施主体、办事服务类型、办件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结果送达、是否开通预约服务、注意事项、联系信息、诉求渠道,适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含灵活就业)相关事项的办理,二、实施主体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办事服务类型公共服务四、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五、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4.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5.《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6.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10.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11.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六、申请条件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有了解就业政策法规需求的劳动者,3.职业介绍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4.创业开业指导有创业开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5.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材料齐全即可办理6.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登记)人事档案在窗口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该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可执行告知承诺制度7.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8.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赣县区户籍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9.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申请人提交具有接收档案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调档函(或商调函),10.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应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不得交由本人自带,11.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参保单位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12.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依法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注册地所辖税务机关开通和完善税务主体户需向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七、办理方式赣县区行政服务大厅(灌婴路1号)区人社局窗口受理八、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九、申报材料共性材料:居民身份证个性材料:【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咨询事项申报函【岗位信息发布】1.单位用人需求登记表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1.关于单位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2.招聘岗位清单【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就业登记)】1.毕业生报到证2.毕业证书3.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录用花名册、公务员录用通知或三方协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2.残疾人证3.扶贫手册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单2.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3.劳动合同4.收款收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调档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户口簿【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1.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2.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失业保险职工参保登记】参保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增(减)花名册【社会保障卡申领】江西省社会保障卡申领表十、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44个工作日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十二、办结结果和年检、变更、延续要求无需年检、变更、延续,十三、联系信息1.业务咨询电话:0797-4495802(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7-7246211(区人社局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室),2.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赣州市赣县区灌婴路1号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全年统一)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