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建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委农办〔2022〕2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按照方案开展了项目的实施,现对项目资金2022年使用分配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拨打0598-3982351进行反馈:乡(镇)山垅田复垦复耕和规模种粮面积(亩)分配资金(元)客坊乡110.9110900伊家乡8888000均口镇52.552500黄坊乡112112000溪源乡99.599500合计462.9462900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