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部署,持续促进深圳消费扩容提质,做好项目储备、形成工作合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在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前提下,在继续办好“深圳购物季”活动(8-10月)的前提下,还将结合“五一、七夕、暑期、教师节、中秋、国庆、双十一”以及企业店庆、行业重点活动等节点,聚焦“春夏秋冬”季节特点,覆盖“汽车、电子、服装、珠宝、家居、钟表、眼镜”等深圳优势产业消费品,以及“品牌经济、餐饮消费、国潮消费、文体旅游消费、夜间经济、免税经济、电商直播、亲子消费、婚恋消费、绿色消费等(不限于此)”主题举办贯穿全年的促消费活动,擦亮深圳购物品牌,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充分展现深圳消费特色,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可积极采取线上方式开展活动,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