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激励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龙政办发〔2021〕29号)规定,经严格评审,授予天和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施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授予浙江龙鑫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欧特立汽车空调有限公司、龙泉市永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现予以公布,希望获奖组织珍惜荣誉,继续探索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履行社会责任,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龙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通知(黑章).pdf机构负责人: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