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黑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1.电子邮箱:dfjrjgyc@163.com,2.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星街3号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一处3.联系电话:0451-8280205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附件:黑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2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征求意见)附件:黑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