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各有关省水利工程管理处: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定于11月对2021年度省级水文设施维修养护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查范围《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21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省级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1〕63号)所涉及的水文设施维修养护资金,二、核查内容2021年度省级水文设施维修养护政策执行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管理: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责任落实、项目计划执行、建设管理、验收、项目档案等情况,(二)资金管理:包括资金使用范围、预算执行进度、财务会计核算、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资产管理等情况,三、核查方式核查工作按照单位自查、线上审核、重点抽查、综合评定、反馈运用等程序开展,重点抽查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成核查小组,采取调阅档案资料、核查账目、现场勘察等方式实施,政策执行情况核查是规范资金管理、查找管理薄弱环节的重要措施,对促进单位完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加强与核查小组的协调沟通,全面配合核查工作,(三)认真落实整改,各单位要对照核查内容和核查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