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门县垦造水田后期管护实施方案》(龙农〔2020〕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龙门县龙江镇沈村村、埔心村垦造水田项目的激励补贴、收益降低补偿资金发放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请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2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致电反映,联系方式:7330068(龙江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龙门县龙江镇人民政府2022年11月15日附件1:2018年度龙门县龙江镇埔心村、沈村村垦造水田项目激励补贴资金发放明细汇总表(2021年).xlsx附件2:2018年度龙门县龙江镇埔心村、沈村村垦造水田项目收益降低补偿资金发放明细汇总表(2021年).xlsx附件3:2018年度龙门县龙江镇埔心村、沈村村垦造水田项目激励补贴资金发放明细汇总表(2022年).xlsx附件4:2018年度龙门县龙江镇埔心村、沈村村垦造水田项目收益降低补偿资金发放明细汇总表(2022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