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返还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四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细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公示如下我局因办理刘莉慧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345761.83元,按比例返还30000元,我局因办理郑晨辉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20253.65元,我局因办理柳嘉莹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36069.83元冻结账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吴超科,银行卡及账号:6214994220******中国建设银行,按比例返还金额11211元我局因办理彭昕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58831元冻结账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吴建波,银行卡及账号:4367422924210******中国建设银行,按比例返还金额119元我局因办理彭昕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34622元冻结账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管晓东,按比例返还金额321元我局因办理彭昕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34622元冻结账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岳韶鑫,按比例返还金额65元我局因办理彭昕被电信网络诈骗案冻结资金34622元冻结账户以及账号返还资金如下:尤奇,按比例返还金额104元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2月15日止,请联系:林警官,徐警官,联系电话05722257222湖州市公安局织里分局2022年11月15日3404950-68865-633-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