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龙湾区参加统一组织商务活动项目(2022年海南消博会、第五届上海进博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企业要求: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龙湾区(不含温州生态园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政策条款有明确规定或中介类注册地不在龙湾区的除外),房地产企业(项目)、“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均不享受本政策全部条款,严重失信名单、“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名单以奖补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审核节点,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迁出本区和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与监管系统填报相关数据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二)人员要求:企业委派人员应提供在委派企业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可用营业执照代替),申报项目人员对申报信息、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伪造材料、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个人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在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见附件,并按附件中申报材料对应的顺序提交),请查看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申报指南,附件:参加统一组织的商务活动补助温州市龙湾区商务局2022年11月14日附件一、参加统一组织的商务活动补助(一)申报对象:属于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龙湾区范围内企业的委派参会人员,(二)需上传的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其它佐证材料(如入场证或观展证或交通住宿票等)(温龙商务〔2022〕69号)关于开展2022年龙湾区参加统一组织商务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211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