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市办〔2022〕5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15号)的精神,现将2022年清新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申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示范社,四、项目建设类别:(一)通风贮藏库,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和相对湿度,(三)气调冷藏库,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冷藏库,配备相关气调设备,(四)预冷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五、申报程序:根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管理规范(试行)》要求,项目储备采取全年申报、定期审核、批次入库、及时清退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建设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提出储备申请,六、有关要求及补助标准:我区2022年度项目建设由一个主体申报并组织实施,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助,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