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5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22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指标根据省人社厅推荐指标控制数安排,今年我市推荐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家,二、申报对象我市市区属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实验室、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三、申报条件申报设立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二)推荐条件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2.近5年荣获国家科技奖励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省级以上创新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瞪羚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四、申报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和《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附件2,五、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的《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申报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的代表性证明材料,六、其他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快递寄送至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联系人:薛威、吴倩电话:2853300、2853303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15室邮箱:xmsbgb@126.com附件:1.新设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2.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名单3.已授权专利名称汇总表4.填表说明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