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民间河长工作规范》温州市地方标准,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的规定,现将拟批准发布的报批文本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建议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建议,联系人:周慧慧;联系电话:0577-89662505,联系地址:温州市市府路496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电子邮件:wzbz66@163.com附件:《民间河长工作规范》(公示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