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规定程序推荐,现将全省人社系统2022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形成文字材料,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4)80978097,邮箱:26139985@qq.com,附件:全省人社系统2022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拟推荐对象名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1月14日附件:全省人社系统2022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拟推荐对象名单一、集体拟推荐对象(4个)1、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仪征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4、宝应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二、个人拟推荐对象(4名)1、高日平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2、顾琳(女)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科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3、张昊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4、陈锦琪扬州技师学院公共实训信息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