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现就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一)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具有实践基础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人民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及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报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三)申报材料1.《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四)申报程序1.申报单位自愿填写《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xjzcsq.com),二、2022年度继续教育基地检查考核工作(一)考核对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设立的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主要包括:《XX继续教育基地运行情况自查报告》(不低于1500字)、《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附件2)、2022年度任务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2023年度任务计划、《自治区继续教育基地收支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材料报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12月10日前通过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考核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实施,三、工作要求(一)各地(州、市)、各单位、各继续教育基地要高度重视基地申报及考核评估工作,(二)地(州、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及考核工作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开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立志0991-3689915、15099155982努尔比亚0991-3689899、13999183221系统技术服务:0991-3193615附件:1.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2.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表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续教育基地收支情况统计表2022年11月11日附件下载:(此件于重新编辑)相关链接:解读《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