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厅湖北保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2017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17]4号)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中国银保监会鄂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鄂州市2022年特色水产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财金发[2022]129号)等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机构对2022年各保险公司保险面积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12日至16日(七天)止,如有异议,请来电向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02760660314,附件:梁子湖区2022年农业保险情况核查表梁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