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0〕7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核,以下机构符合相关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具体情况如下:序号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负责人行政许可决定批复号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业务类型1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金豆税务咨询有限公司91441500MA512GN08J毛世辉深汕发财函〔2022〕2304号DLJZ44039720220008许可附件:1.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