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规则(试行)》(陕人社发〔2017〕52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我县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人事档案在我县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申报初级职称认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国家对职业准入有要求的专业,不得申报:(1)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3年内不得申报,3年内不得申报,3年内不得申报,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可认定助理级职称,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1份,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5.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富平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10日附件1:初级认定汇总表.xls附件2:初级职称认定表.docx。